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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信息广泛共享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

发布时间:2022-11-21|来源:小编|点击数:

  针对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信用信息共享水平如何提升,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如何建立,强化信用信息共享的同时如何保障信息安全与个人隐私保护等问题, 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秘书长赵辰昕,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司司长陈洪宛,中国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负责人毛红军, 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主任周民在今天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予以解读。


  扩范围 提质量 降成本


  推动信用信息共享满足融资需要


  数据显示,截至11月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约18.73万亿元,同比增长24.1%。据初步统计,通过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累计发放贷款超过7万亿元。“信易贷”模式对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发挥了重要作用。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 发展改革委会同银保监会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这也是近期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保市场主体、应对新的经济下行压力’政策措施之一。”赵辰昕表示,《实施方案》坚持以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升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为出发点,多种方式归集各类涉企信用信息,不断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可得性和便利度,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


  近年来我国信用信息共享工作实现了重大突破,信用信息共享水平还难以满足市场主体融资需要的现状不容忽视,一些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信用信息没有实现共享,获取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的便利性还有待提高。


  对此,陈洪宛表示:“《实施方案》针对这些堵点和痛点,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推动缓解中小微企业缺乏有效抵质押资产、银企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既要增加中小微企业贷款的可获得性,也要降低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的风险。”


  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扩大信用信息共享范围。将中小微企业融资业务最急需的纳税、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进出口、水电气费等缴纳情况、不动产、知识产权、科技研发等共计14大类、37项信息纳入共享范围,畅通信息共享渠道。


  二是提升信用信息共享质量。《实施方案》明确了信用信息共享清单,对37项信息逐一明确了共享信息的内容、方式、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间,更具可操作性。不仅注重共享数据规模,而且注重共享数据质量,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机制化的高水平信息共享。


  三是降低信用信息获取成本。《实施方案》明确,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要按照公益性原则,向接入机构提供基础性信息服务,并鼓励有条件的平台根据接入机构需求,按照区域、行业等维度批量推送相关信息,推动信用信息安全集约高效应用。


  据毛红军介绍,银保监会非常重视发挥信用信息在促进小微企业融资方面的作用,把推动信用信息共享作为完善普惠金融基础设施的重点,把指导银行运用信用信息作为健全“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


  银保监会大力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完善银行的外部政策环境,促进银行更好地为小微企业服务。同时,指导银行机构积极参与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依法合规用好信息资源,提升对小微企业服务能力。将银行参与信用信息共享的情况纳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体系,鼓励银行将企业信用信息与机构内部的金融数据有机结合,并指导银行防控数据风险,依法合规查询和使用信用信息,严防数据对外泄露和滥用。